一、依據財團法人天下雜誌教育基金會 105 年 8 月 4 日天教字第 105036 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詳參旨揭辦法推薦符合旨揭條件之推動閱讀教師,並將推薦表(請填表內第一部分至第三部分)於 105 年 9 月 2 日(星期五)前 e-mail 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林翠玲候用校長,信箱 dinoling@ms.tyc.edu.tw ),俾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