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七、八、九年級)
品德優良、有志向學,但家境困難的國中小在學學生。
二、桃園區獎勵名額:國中小共 120 名。經審核評選通過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5,000 元整。
三、申請需檢附文件:
1 、 2025 年度申請表 1 份(含推薦表)。
2 、戶口名簿影本或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3 、 113 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國一新生請提供國小六年級成績單)
4 、低收入、中低收入或清寒證明。
5 、其他佐證德行資料:證明學生良好品格、熱心公益或特殊才藝表現的資料。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 10/15 (三)止,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