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 114 年 4 月 16 日僑教學字第 1140076945A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數名,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資訊(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將初審資料備齊後,逕電郵、電洽或郵寄至該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