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本案說明如下:
(一)辦理期程: 114 年 3 月 16 日至 5 月 4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5 分,共 7 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參加對象(總計 50 人):
1、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中小學學校教師。
3、高中及國中小學生。
(三)研習地點:新街國小。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15 日止。
三、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 1 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