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本案說明如下:
(一)辦理期程: 114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27 日,共 6 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參加對象(總計 18 人):
1、曾參加過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曾參加過桃園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 5 年內曾獲得本市語文競賽決賽前 6 名)。
3、對國語演說學習興趣濃厚者。
(三)研習地點:華勛國小英語情境教室。
(四)報名時間: 114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0 日止。
三、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 1 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