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為依法立案、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秉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饑己饑、人溺己溺」、「助人為快樂之本」的理念, 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濟助社會弱勢族群為宗旨。創立初期先以國中、小學校清寒或近貧學生為協助對象。
二、檢附慈善基金申請辦法、表格及學習基金申請辦法、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