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月7日藝演字第11000000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電腦抽籤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時間:1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二) 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3會議室(臺北市南海路43號)。
三、 注意事項:團體組與個人組演出順序於抽籤後將上網公告,一經公開電腦抽籤後不得要求變更賽程及出場次序,否則不予計分。如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應由參賽者於110年1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書面向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出勘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