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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18-05-09 | 點閱數: 711

說明:
一、本局 107 年 3 月 29 日桃教體字第 1070025213 號函諒達。
二、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主動關懷校園樹木,培養愛樹護樹之環境教育素養,並結合藝術課程以畫作方式呈現校園樹木優美型態,爰辦理旨揭最美校樹繪畫競賽活動。
三、旨案競賽內容說明如下:
(一)徵件及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 107 年 5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
(二)參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學生,依學習階段及專業程度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國中組及國中美術班組等 7 組,分組評選。
(三)徵選內容:以校園樹木為畫作主題,能呈現校園樹木之優美型態,且能表現學生對樹木之情感。
(四)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 4 開圖畫紙(橫式、直式皆可)。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3、每圖須由參賽者親筆使用藍或黑色筆,以 50~150 字之中文(不得為簡體字)文字敘明圖意(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於參賽作品簡介表內。
(五)投稿方式:請將參賽者作品、報名表(含同意書)及參賽作品簡介以掛號郵寄方式(郵戳為憑)寄至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小收件組(地址:33558 桃園市大溪區安和路 38 號),信封上請註明「最美校樹繪畫競賽」。
(六)獎勵方式:
1、特優:每組各錄取 1 名,學生頒予禮券新臺幣(以下同)1,200 元及獎狀 1 紙,。
2、優等:每組各錄取 2 名,學生頒予禮券 1,000 元及獎狀 1 紙。
3、甲等:每組各錄取 3 名,學生頒予禮券 800 元及獎狀 1 紙。
4、佳作:每組各錄取 5 名,學生頒予禮券 500 元及獎狀 1 紙。
5、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 1 名,參酌「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特優獎指導老師核敘嘉獎 2 次,優等獎指導老師核敘嘉獎 1 次,甲等指導老師獲核頒獎狀 1 紙,指導老師不重複敘獎。
四、檢附實施計畫 1 份,若有相關活動諮詢,請洽內柵國小吳曉蓉主任,連絡電話: 03-3882461 分機 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