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銓敘部編製「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 105 年 4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10540842482 號函辦理。 |
二、 | 銓敘部為期公務員更加瞭解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相關規定,爰彙整司法院、行政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該部歷次針對服務法第 13 條規定所為之相關解釋重新編製旨揭彙整表,並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為避免公務員仍有因不諳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而經營商業或投資違反適法要件致遭懲戒處分之情事發生,請各同仁切實遵守。 |
三、 | 旨揭彙整表已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http://personnel.tycg.gov.tw/home.jsp?id=154&parentpath=0,153 ),請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