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7 年 3 月 5 日桃衛疾字第 1070015785 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如教職員工生出現上呼吸道症狀(如:咳嗽、打噴嚏)時,請立即提供口罩並正確配戴,以防止疾病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