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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17-09-21 | 點閱數: 1042

一、宗旨:為獎勵在學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項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三、「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四、獎、助學金名額暨金額:

1. 「獎學金」對象共 43 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

(1)     國小組 15 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2)     國中組 15 名,每名新台幣叁仟元。

(3)     高中組 10 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4)     大學以上 3 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2. 「助學金」對象共 4 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僅限就讀國小學生申請)。

五、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申請資格:

1.     申請者需附105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 70 分以上。

2.     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新生申請者:

(1)    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    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07120日之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     本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 1 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1013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66 弄 41 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八、申請資料:以下資料,除第 9 項、第 10 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 1)

2.     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 2)

6.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 3)

7.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     申請人之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9.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10.   申請國小「助學金」者,請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

 

九、評審辦法:審查時間須 2~3 個月,經審核通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並於本會網站 http://www.epilepsyorg.org.tw/公告。

十、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106 年信東申請表、醫師證明表、自傳表

http://www.epilepsyorg.org.tw/lib/GetFile.php?fil_guid=8b14eb6a-dfb7-eca4-f9e1-c487f991c6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