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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各校教師自主校內揪團,滿5人即成團,由揪團召集人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向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 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 實施對象: 本市各公立國中小學校教師(含代理、代 課、課後照顧教師、學習扶助教師、實習教師、退休教 師)及學校志工。
- 計畫說明: 每群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整 為原則,每校不限申請一群。每一社群執行皆須辦理至少二場次專家教師本土語文報考經驗傳承與指導講座或研習。
- 辦理時間: 核定日起至111年7月10日。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0年11月30日(二)前將已核章之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函報至本局國小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