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二)清寒獎助金:
1. 持有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2. 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三)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三、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四、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 110年 3月 12 日前備妥文件繳交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