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111 年 9 月 5 日桃市壢民字第 1110048202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前揭來函所述,旨揭投開票所增給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 200 元外,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各 150 元之選舉工作費,爰各職務工作人員工作津貼如下: (一) 主任管理員: 3,600 元。 (二) 主任監察員: 2,950 元。 (三) 管理員: 2,350 元。
三、 查本所目前投開票所公務員人力尚有不足,貴單位倘仍有員工有意願報名選務工作人員者,可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電子郵件(10008397@mail.tycg.gov.tw)逕送本所陳姿佐小姐報名。
四、 檢附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上開選委會來函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