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方式
(一)提供完全免學費(包括學雜費、食、宿、交通、服裝等)
(二)就讀本校期間,須達下列標準:
1.須樂於助人,努力向學,每學期在校成績須達學期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2.無受記小過以上懲處。
3.須於本校完成中學全程學業。
(三)每學期召開委員會議,檢討受助學生學習及生活情況,研擬輔導之道。
(四)就讀大學後,續提供受助同學學雜費,以助其順利完成學業,相關辦法另訂之。
※申請辦法及方式:
1.由各級學校校長、師長、家長、社會人士或學生自我推薦。
2.填妥推薦表,推薦表須經申請者之學校校長核章。
3.中英文自傳、近兩年成績證明、導師推薦表。
4.郵寄至本校教導處夢想一百組憑辦(640 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 1110 號「夢想 100 小組」收)
※申請時間: 110 年 11 月 1 日至 111 年 5 月 2 日止(郵戳為憑)。
※審查方式:
(一)筆試科目:國文(含作文)、英文(含聽說讀寫)、數學共三科。
(二)口試則由本校主管及邀請社會賢達人士組成委員會為之。